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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清废行动20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9”),通过卫星遥感等方式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城市以及仙桃、天门、潜江等3个省直管县级市的固体废物堆存、倾倒和填埋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将发现的疑似问题分八批交办所在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督促开展现场核查。截至2019年底,前五批疑似问题经各地现场核实和生态环境部审核,确认问题1254个,已完成整改1163个。

危险废物专项治理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全国共排查400余个化工园区以及2万多家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持有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打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继续严格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监督工作,组织对废金属进口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预防和控制进口废金属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全面完成了352家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涉及8个品种固体废物,共发现35家企业存在79个环境违法问题,环境违法率为10%。

“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可概括为三项重点、五个阶段。“三项重点”是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的整治工作,“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五个阶段的整体任务安排,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摸清“三磷”行业底数,重点解决“三磷”行业中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经各地自查核实,7省市共存在701家(个)“三磷”企业(矿、库),其中281家(个)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底,172家企业已完成整治任务。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

2016年,为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污染行为,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行业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列为首批达标整治重点行业,先行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标志性工程。2017年,生态环境部要求全国所有已投运的278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完成“装、树、联”,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管理整体水平。2018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正式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7+4”行动。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维护百姓环境权益,实现公平守法环境,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态环境部令第10号),要求落实垃圾焚烧厂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明确提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和一氧化碳等5项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和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方法;并根据行业实际及国家控制标准提出了特殊工况下,自动监控数据处罚应用情形。配套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生态环境部公告第50号)。经过专项整治,截至2019年底,“装、树、联”已覆盖了全国405家垃圾焚烧厂。

尾矿库环境信息排查与治理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通过各省(区、市)对行政区域内尾矿库逐一排查,基本掌握尾矿库数量、分布和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为做好尾矿污染防治、防控环境风险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部制定落实《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长江经济带有关省份按照“边调查边治理”原则积极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一库一策”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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